長庚大學暨聯新國際醫院合作計畫

一、計畫緣由:

本校技術合作處技術產創中心依「長庚大學暨聯新國際醫院產創研發計畫作業細則」辦理「長庚大學暨聯新國際醫院合作計畫」徵件,評估技術成熟度區分「創新原型計畫」、「技術加值計畫」與「產品成長計畫」三類補助。

二、徵件說明:

1.申請條件:計畫主持人須具有本校專任教師或研究人員資格,共同主持人必須由聯新國際醫院專任人員擔任。

2.申請方式:

計畫主持人應提具下列書面資料(一式一份)送本校技術產創中心申請:

A.長庚大學暨聯新國際醫院產創研發計畫申請書(生醫醫材類/非生醫醫材類)(附件一)。

B.長庚大學暨聯新國際醫院產創研發計畫經費申請表(附件二)。

C.計畫若涉及人體試驗者,應檢附醫學倫理委員會或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文件。

D.申請技術加值或產品成長計畫者,需另繳交「廠商合作意願書」(附件三)。

3.申請時間:「創新原型計畫」預計每年年底公告申請時間;「技術加值計畫」、「產品成長計畫」採隨到隨審制,該年度經費用罄即不再受理申請。

4.計畫期程與經費:「創新原型計畫」每件計畫為期6個月,補助以不超過新台幣50萬元為原則;「技術加值計畫」每件計畫可申請為期6個月至24個月,補助以不超過新台幣150萬為原則;「產品成長計畫」每件計畫可申請為期12個月至24個月,補助以不超過新台幣200萬元為原則。(補助經費項目,敬請參閱作業細則附件四)

※敬請各研究計畫之參與人員,在申請計畫或從事研究時,應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與學術倫理之規定。

※計畫獲得通過執行者,須配合本校技術推廣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