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技術產創中心補助「創新原型計畫」自即日起接受申請,請查照。

一、計畫緣由:

本校技術合作處技術產創中心依「長庚大學技術產創開發作業要點」辦理「創新原型計畫」徵件,補助研究成果技術概念原型化,製作可展示之技術原型成果,以提升技術商品辨識度為目標。

二、徵件說明:

1.申請資格:本校教職員工。

2.申請方式:
計畫主持人應提具下列文件之電子檔及書面資料(一式一份)送技術產創中心申請:

(1)長庚大學技術產創開發計畫申請書(附件一)。

(2)長庚大學技術產創開發計畫經費申請表(附件二)。

(3)計畫若涉及人體試驗者,應檢附醫學倫理委員會或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文件。

3.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3/1/12止

4.計畫期程:6個月。

計畫經費:

每件計畫上限25萬元(依經費來源規定,不得編列主持人費及專、兼任助理費用)。

 

本校已經與聯新國際醫院簽定產創合作計畫,雙方合作開發產創商品,有意與聯新國際醫院合作之本校教師,除本校「創新原型計畫」經費補助外另可由聯新國際醫院獲得相對補助等比例經費。依「長庚大學暨聯新國際醫院產創研發計畫作業細則」規定,計畫主持人須具有本校專任教師或研究人員資格,共同主持人必須由聯新國際醫院專任人員擔任。

有申請意願之本校教師請於112年9月30日先提出構想摘要含圖表說明(至多兩頁)交由產創中心,尋求聯新國際醫院有意願合作之醫師。待雙方達成合作開發意願之共識後提出申請文件

(1)長庚大學暨聯新國際醫院產創研發計畫申請書 (附件三)。

(2)長庚大學暨聯新國際醫院產創研發計畫經費申請表(附件四)。

(3)計畫若涉及人體試驗者,應檢附醫學倫理委員會或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文件。

本補助案含「創新原型計畫」經費每件上限50萬元,可編列主持人費每月5千元為上限,申請時間與計畫期程與「創新原型計畫」相同。

三、擬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113年1月12日(星期五)前將計畫書之電子檔寄至citc0940@mail.cgu.edu.tw、簽名後之計畫書紙本送至管理大樓12樓技術合作處技術產創中心;後續將由審議委員會審核決議是否補助並核定計畫補助金額。

※敬請各研究計畫之參與人員,在申請計畫或從事研究時,應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與學術倫理之規定。
※計畫獲得通過執行者,須配合本校技術推廣活動。

瀏覽數: